今天又去吃了作田拉麵,跟銘聖、三毛、弘逸四人去吃。

今天生意很好,等很久,點了沒吃過的拉麵,但感覺沒有上次那麼好吃。

我吃完了以後,旁邊那桌客人(三位)想換桌子,換到另外比較寬的四位桌子。

(因為坐位非常少,要排隊,他們是等某桌客人吃完以後,換到他們那個比較大的桌子)

結果離我坐最近的那位椅子一推,撞到我的手肘。我當下的很不爽的把他的椅子推開。

 

結果下一批來的是四位客人,坐到那張稍嫌小的桌子上。

那三位客人見狀以後,立即說我要換回來,說:你們人多,這個桌子比較大,

看見以後就覺得他們很體貼,不會為了自己的舒服而獨善自己。

後來我發現推開椅子撞到我的那位女生,雖然不太確定,

但是看起來好像是智力不足的或是行動不太方便。

 

此時我的愧疚感油然而生。

我不會同情,至少同情對我而言是種不必要的憐憫,

但我會用同為身心障礙的同理心關懷、感受。

 

有的身心或心智比較不是那麼健康的人,會因為某些行為

(例如會亂叫,動作很慢擋到人之類的)而引人白眼,這時陪同的人員

會變成默默承受這些沉默指控的對象。

我記得我一歲多時每周都要上一次台北學發音,在火車上都會大吼大叫,

我想這時帶我的老媽大概會很難為情的安撫我吧。

 

那桌客人是我猜是父母帶女兒一起吃飯。

給那對父母們:

對不起,當下我對你們的女兒有點不滿,雖然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發現。

辛苦你們了!我很喜歡你們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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